12月1日起执行,房地产新规来了!

发布时间:2024-12-05 08:43:11

2024年12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正式执行。此次政策调整涵盖契税优惠范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以及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的相关税收政策,旨在通过减税降费,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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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方面,新政策显著扩大了优惠范围。将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住房面积标准从原来的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这意味着更多中等面积的住房能够享受到低税率优惠。此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也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具体而言,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均可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而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住房,首套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这一调整显著降低了购房者的税费负担,特别是对于刚需和改善型购房者而言,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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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方面,新政取消了有关城市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的增值税征收,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购买时间满2年,均可免征增值税。这一措施将大幅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流动性,对改善型换房人群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因为他们往往需要通过出售现有住房来筹集新房的首付款,税费的减少将增强他们的支付能力和换房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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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下限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这一调整有助于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特别是在土地增值较低的地区,将鼓励更多企业在中西部地区投资开发,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政策的区域差异化设置也体现了政府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精准扶持,有助于平衡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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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房地产税收新政的实施,对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于购房者而言,契税和增值税的减免显著降低了购房成本,激发了购房需求,促进了住房市场的复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调减轻了资金压力,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推进项目开发,增加新的投资和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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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政策的实施也带来了积极的市场效应。一方面,契税优惠范围的扩大和增值税的免征将促进二手房市场的活跃,提高市场流动性,推动交易量增长。另一方面,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调整将鼓励企业在中西部地区投资开发,有助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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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房地产税收新政是政府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采取的重要措施。通过减税降费、降低交易成本等手段,政策旨在释放市场活力,避免市场过度波动,为房地产市场注入稳定因素。随着政策的逐步推进和落实,市场各方有望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寻找新的发展机遇,实现多方共赢。同时,购房者也应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做出理性购房决策,共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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